專題|落實快遞新規需“尺度”“溫度”兼具
某種程度上,快遞新規正在重塑行業。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施行月余以來,對“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末端設施”的相關規定,有些企業已全面執行,但也有部分企業在實際運營中尚未嚴格落實。快遞新規的本意是讓快遞服務向著更加規范、人性的方向發展。如何讓快遞新規施行時“尺度”“溫度”兼具,考驗的是電商平臺、消費者、快遞企業、末端網點、快遞員等多方協同落實。
快遞新規實施滿月,各方感受幾何?
3月1日起,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下稱快遞新規)正式施行,為我國快遞行業的發展帶來了新的契機。快遞新規明確提出,快遞員不得擅自將快遞放在驛站、快件箱等第三方平臺,情節嚴重的將由郵政管理部門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這一新規的實施標志著快遞服務向著更加規范、人性的方向發展。
如今,快遞新規實施已滿月,快遞企業、快遞員以及消費者有何反應,為此,現代物流報全媒體記者進行了深入走訪調查。
快遞員工作加重驛站經營壓力凸顯
一位以居住小區派送為主的快遞員表示,快遞新規實施后,他們需要花費更多時間與消費者溝通,確保快件投遞的合規性,同時需要提供更加個性化的服務以滿足用戶的不同需求,比如送貨上門或其他用戶要求的投遞方式。這不僅增加了工作量,也延長了派件時間,影響了工作效率。該快遞員表示,相同的快遞件因為新規使工作量增大,而收入并沒有相應增長,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積極性,快遞公司應該考慮這一點,及時調整派送費率,以保障快遞員的權益。
快遞新規要求快遞員在投遞快件時必須經過用戶同意,這意味著快遞員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與收件人溝通。有快遞員表示,這讓他們感到工作方式發生了改變,需要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適應。
記者通過多方調查發現,3月快遞新規在實施過程中,快遞員、網點以及快遞企業呈現出一定程度的被動態度。特別是那些采用加盟制的快遞企業,盡管快遞新規已經實施,但在快遞服務的定價、服務層次劃分以及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的落實等核心問題上,改革和調整尚未真正深入。
對于快遞驛站而言,這一變化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對驛站長期以來依賴的快遞存放業務造成巨大沖擊。快遞驛站面臨著高額的房租、水電和人力成本,而這些成本在新規實施后難以通過快件存放業務來分攤。因此,許多快遞驛站正面臨著嚴峻的經營壓力。
快遞企業初步表態
隨著新規的實施,快遞企業也在努力適應新規帶來的變化。
京東物流表示,他們將上門服務作為服務的重要標準,并已在北京、上海、杭州、廣州、深圳、烏魯木齊等50個城市推出了攬收、派件不上門承諾必賠付的服務。申通快遞明確表示將根據客戶需求進行派送服務,并承諾通過數智化手段提升履約能力,為商家和用戶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快遞服務。圓通快遞表示,他們將嚴格執行新規,并采取措施應對改革,包括提供定制化服務和配送,以及使用智能語音服務來節省溝通時間,確保按需配送的實施。菜鳥速遞強調“派前電聯、送貨上門”是其標準服務,并且推出了星級快遞員激勵計劃,為表現優秀的快遞員提供每月1100元~1200元的獎勵,以激勵提高服務質量。順豐快遞則表示,他們一直堅持未經客戶授權不代為簽收,也不未經客戶授權投放快遞柜(服務站)。順豐通過大數據分析合理分配員工負責區域,并通過APP設置和電聯方式提前了解客戶需求,以提高按需上門的履約率。
這些舉措顯示出快遞企業在面對新規時,正努力調整服務模式,以滿足客戶需求并提高服務效率。
新規落地消費者體驗各異
盡管一些快遞企業已經對快遞新規做出了具體的回應和承諾,但消費者的實際體驗卻呈現出多樣性。
家住在北京豐臺區成壽寺街道附近的居民李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新規出臺后,他依然會收到來自小區樓下快遞柜以及快遞員放在家門口的取件提示,但在這個過程中,快遞員并未征求他的意見,也沒有提前通過電話進行溝通。
李先生提到,盡管快遞新規已經實施,但他感覺變化似乎并不明顯,他的快遞服務體驗與新規出臺之前相比,并沒有太大變化。他坦言,自己仍然對快遞放在家門口的安全性感到擔憂。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9年10月1日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中就已經明確提出“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
而在北京市豐臺區麗澤商務區辦公的張先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所在的辦公樓內,由于物業管理規定,除順豐外,其他快遞企業員工無法直接上門取件送件。取而代之的是,快遞員通常會提前通過電話與收件人溝通,待到快遞員到達樓下時,收件人再下樓取件送件。張先生提到,若自己不在公司,會提前與快遞員協商,將快遞暫放在樓下的快遞柜或其他設施內,待他回到公司后再自行取件。他補充說,這一做法與今年三月份快遞新規出臺之前并無太大差異,新規實施后,他的快遞服務體驗也并未感受到明顯的變化。
在保定從事個體服裝售賣的店主趙天(化名)向記者反映,他的店鋪由于線上業務占據了較大比重,與快遞員有著頻繁的合作關系,圓通和中通是他經常派發的快遞。趙天表示,自從快遞新規實施以來,他注意到快遞小哥們對于新規則的討論熱情顯著提高,他們經常會向他表達對新規帶來的工作量增加的不滿,因為盡管工作量增加了,但派送費用并沒有得到明顯提高,業務量增加與收入不匹配。
編后:2023年,我國快遞年業務量超過1300億件,網購已成為消費者重要的生活方式,要解決“最后100米投遞”的矛盾,就要讓消費者有選擇權,而這需要上游的電商、下游的快遞企業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規則。
來源:現代物流產業網
作者:賈奧勝
視點
快遞新規施行滿月 仍有企業落實不到位
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快遞新規”)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對快遞投遞行為作出進一步規范。記者采訪了解到,快遞新規施行一個月來,對“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末端設施”的相關規定,有些企業已全面執行,但也有部分企業在實際運營中尚未嚴格落實。
中國數實融合50人論壇智庫專家洪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快遞新規的實行進一步規范了快遞市場秩序,促進服務質量的整體提升,加速行業內部的技術創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引導快遞企業差異化競爭,擁有高效運營能力、良好服務質量的企業有望脫穎而出,從而重構市場份額。”
部分企業未貫徹落實
一直以來,不上門派送、未經用戶同意直接將包裹放到快遞箱或快遞驛站等現象為人們所詬病,快遞新規對此類服務問題作出進一步規范。不過,快遞新規施行一個月來,仍有部分企業未能嚴格落實。
以記者所在的沈陽市鐵西區某小區為例,小區內共有兩個智能快遞柜,小區外還有兩家便利店可以提供代收服務。3月1日至31日,在記者由四家國內快遞企業承運的多個包裹中,除三個大件包裹無法放入智能快遞柜,快遞員提前進行溝通外,其余包裹則和以往一樣,被直接投放到智能快遞柜。
記者所經歷的情形并非個例。通過采訪,記者了解到,在北京、成都、西安等多個城市均存在未經聯系便直接將包裹投放到快遞柜的情形。
在浙大城市學院文化創意研究所秘書長林先平看來,部分企業沒有認真貫徹落實快遞新規,可能是執行力不足,也可能是存在短期內人力、物力等資源緊張問題,難以立即落實。“每天要送幾百件快遞,所有包裹派送前都電話聯系一遍也不現實,暫時還實現不了。”沈陽市一位快遞員向記者介紹,目前工作模式與以往并沒有任何區別,如遇到相關問題,網點要求與客戶做好溝通和解釋,許多用戶也是理解的。
重塑行業競爭格局
也有部分快遞企業在新規執行上做得較好。比如,負責記者所在小區的京東快遞快遞員,除了客戶自己選擇投遞到快遞柜的包裹外,每單都做到了派送前電話聯系。該快遞員告訴記者,其所投遞的大部分包裹都是京東商城自營的商品,除了生鮮、大件等特殊商品外,一般在客戶選購時系統就提供了送貨上門還是投遞到快遞柜或自取網點的選項,對于客戶勾選了送貨上門的包裹,派送前都會與客戶進一步電話確認。
針對快遞新規施行后,部分快遞員反映快遞單量過大無法逐一電話通知等問題,洪勇認為,快遞企業應通過技術手段優化流程、合理調度人力資源,并借助智能化設備和服務設施,改進服務方式,以符合相關要求。
中國電子商務專家服務中心副主任郭濤也向記者表示:“快遞新規的實施可能會提高部分快遞企業的運營成本,需要投入更多資源來適應新規要求。在這個過程中,能夠快速適應新規并提供優質服務的企業,有望獲得更多的市場份額。”
加快高質量發展
國家郵政局統計數據顯示,2023年我國累計完成快遞業務量1320.7億件,快遞業務量連續10年穩居世界第一位。今年前兩個月,我國快遞業務量完成232.6億件,同比增長28.5%;快遞業務收入完成1988.6億元,同比增長19.8%。“我國快遞業轉型進入高質量發展的新時期,需要解決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探索可持續發展的路徑,快遞新規的施行具有重要意義。”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洪濤認為,除了人們近期關注度較高的使用快遞過程的權益保護問題,快遞新規還包括明確促進快遞發展的保障措施,建立綠色低碳發展的制度導向,優化快遞市場秩序的規制方式,體現快遞安全發展的制度要求,完善快遞行業治理的制度手段等內容。
今年年初,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發布《快遞包裝重金屬與特定物質限量》 《快遞服務》《快遞循環包裝箱》等五項國家標準,為進一步規范郵政行業發展,提升快遞服務質量水平,推動快遞業綠色低碳發展提供了技術支撐。其中,新修訂的《快遞服務》國家標準于4月1日起實施,快遞行業有關標準、規范進一步完善。
來源:證券日報
作者:李勇
關注
快遞新規施行首月穩價提速
3月1日,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從規范快遞市場秩序、加強快遞服務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新的制度安排。
一個月來,全國快遞市場運行情況如何?按約投遞的要求落實情況怎樣?4月3日,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
投箱入站須征得同意按需分揀提升效率
門店取件、核對地址、送貨上門……上午8點半,四川成都三河街道,兔喜快遞超市金域緹香店里,中通快遞小哥曾慶旭開始了一天的忙碌。“現在網點改變了原先的派件模式,針對用戶需求,提前將需要送貨上門的快件打標區分處理,我們到店后只需取出快件,依次上門派送即可。”曾慶旭說,通過按需前置分揀工作,既減少了溝通成本、保證了寄遞效率,還提升了服務質量。《辦法》第二十八條提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
一段時間以來,有人認為此舉或將對配送效率造成一定影響。對此,中國快遞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丁紅濤表示,這條規定不是要求必須上門投遞,而是針對實踐中經常出現的未經用戶同意擅自將快件投遞到快遞驛站、智能快件箱的情況,要求快遞企業提高履約意識,按照約定方式進行投遞,在投箱入站前征得用戶同意。
看網點,中通快遞成都新都網點負責人李黎介紹,通過創新網點派件模式,寄遞業務實現穩步增長:3月網點派件量約1萬票,同比增長10%;其中送貨上門的派件量從每天的20票提升至60票左右。看全國,國家郵政局快遞大數據平臺監測數據顯示:3月份日均快件投遞量為4.42億件,同比增長17.6%。
快遞電商加強對接部分平臺可選派送方式
為規范企業服務行為,提升行業服務質量水平,自《辦法》施行以來,郵政管理部門在加強監管的同時,積極采納社會有關方面提出的建議,在前置投遞選項、改善企業與用戶溝通方式、保障快遞員合法權益等方面持續與企業溝通,協調快遞企業與電商平臺企業加強對接,協同推進工作。
快遞企業方面,通過智能語音呼叫、用戶偏好設置等方式優化投遞服務,履約率有所提升,用戶體驗進一步改善。
保障用戶和快遞員權益綜合運用處罰措施
對于未經用戶同意擅自將快件投遞到驛站、智能快件箱的,《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了對快遞企業的處罰措施,包括警告、通報批評、可以并處罰款等。
數據顯示:3月,各級郵政管理部門受理核處用戶咨詢、意見建議、問題訴求等申訴事項2.5萬余件。涉及適用《辦法》立案調查快遞市場違法違規行為239件,已辦結案件203件。
一段時間以來,郵政管理部門綜合運用提示、約談等管理方式和警告、通報批評、罰款等處罰措施,壓實快遞企業服務質量主體責任。據統計,3月份,涉及適用《辦法》立案調查的已辦結案件中,約有92%的企業違法行為屬情節輕微,被予以行政警告;約有8%的企業被并處3000元以下的行政罰款。
目前,我國80%以上的快件都是電商件,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互為支撐、相互促進。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副司長邊作棟認為,推動《辦法》落實落細,需要電商平臺、消費者、快遞企業、末端網點、快遞員等多方共同努力,特別是處理好電商平臺與快遞企業之間、快遞企業與快遞員之間以及電商平臺、快遞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下一步,將繼續推動電商平臺與快遞企業密切協作,分階段逐步實現用戶在網購下單時就能夠選擇末端投遞方式。”邊作棟表示,應指導快遞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和應用,不斷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韓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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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新規落地整月:涉及立案調查239件
本報訊 3月1日,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根據新規,快遞企業出現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拋扔快件、踩踏快件的情形,將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4月3日,國家郵政局披露了快遞新規落地狀況。
3月,立案調查快遞市場違法違規行為531件,已辦結案件325件;涉及適用新規立案調查的239件,已辦結案件203件。國家郵政局還特別提到,未經用戶同意將快件投遞到快遞驛站、智能快件箱等情況仍時有發生。“約有92%的企業違法行為屬情節輕微,被予以行政警告,約有8%的企業被并處3000元以下的行政罰款。”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副司長邊作棟稱。
此外,邊作棟表示,國家郵政局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推動電商平臺與快遞企業加強對接、密切協作,分階段逐步實現用戶在網購下單時就能夠選擇末端投遞方式。還將督促快遞企業總部夯實主體責任,強化末端履約能力建設,保障用戶和快遞員的合法權益。
快遞巨頭們,也在適應此種狀況。“優先把質量擺在更重要位置,加快末端致電的推進。”在3月末的財報電話會上,中通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賴梅松稱。同一場合,中通首席財務官顏惠萍表示,靠低價獲得市場份額不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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