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市東方船舶裝配有限公司生產的可攜式防爆手電燈是一種隔爆型防爆燈產品適用于GB3836.I—3—83中所列舉的易燃易爆場所作局部照明及應急照明使用,亦可用于上述場所的巡視和檢修。該燈具被廣泛用于船舶海關、碼頭、機場、公安、消防、邊防及危險品運輸車上,本產品具有強度高、光照遠、壽命長、防潮能力好的優點。
本可攜式防爆手電燈經國家級照明燈具防爆安全監督檢驗站檢驗合格產品符合GB3836.I—3—83
本可攜式防爆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檢驗局南通分局檢驗合格,合格證編號:NlE00178。 主要性能及技術指標
1.外殼材料選用ZLD -102鋁合金材料壓鑄成型并涂有良好漆層,防護網均用銅料鍍鎳制成、墜落或與其它物件相碰時不易產生火花。
2.燈具殼體無通孔、燈具啟閉采用干簧管和強磁性開關結構,確保防爆性能。
3.使用專用扳手在關閉電源時方能打開燈蓋(配備的六角板手應專人保管)。
4.使用直流電源,1號電池 x 6節。
5.集光電珠72V0.5A。
6.集光照度:燈具10米處130LX。
7.使用環境溫度-25℃~十40℃環境 相對溫度<90%。
8.本戶品正常使用壽命為叁年,超期降級使用。